好久没看安老头的电影了, 看这本悬念片完全就是冲着他的号召力去的, 整片看完觉得这本片应该可以和《超完美谋杀案》稍微那么比一比, 但是后来感觉到似乎没那么有可比性。
虎头蛇尾的电影, 为了故弄玄虚而故意在扯淡, 不过还算好这本片比那些个一点都没立意的电影也算是没那么浪费时间了。
男主角一开始是一个连中间名都没有的,出身贫贱的小律师。他通过自己努力与才智,才在公职机构站稳了脚跟。他的女朋友则是一位被他的才俊所吸引的富家女。本案发生时,正巧碰上他被女友借关系挖他到私企大律师行入伙。这是一份报酬丰厚,人们孜孜以求的工作。得到这份工作也就意味着你进入了上流社会,有机会结交上流人物,这样的机会可是你光靠有才华是办不到的。就在他准备离职的前几个小时,他的上司派给他一个据说是幼儿园级别的案子,但却出乎意料的缠住了他。
本片看起来是破案
最后律师那句but you just had to pull that plug,didnt you?是说老头在医院做了手脚杀了当时病危的老婆是吗?这才是新的谋杀,新的证据,新的审判。这才是真的破绽吧?还是我理解错了?我一直理解的是后来的开庭是围绕医院那次的,因为那次他老婆死了,才是真的谋杀案,前面是谋杀未遂
塑造一个经典,伟大的角色有些演员演一辈子都达不成。但那其实真的不重要,至少能证明还能进步~~
而有些却不是,霍普金斯即在此类。他在《沉默的羔羊》中完美的发挥达成了一个经典的,伟大的反面角色。或许在不同类型的片子中能发挥自然还可以理解。但在看本片中,我处处拿来跟《沉默》比,人之常情。也难怪我啊,谁叫你是影帝呢?
导演本是拍惊悚片的高手,剧本也不算差。可惜本片高潮偏弱。本已非常期待的法庭戏竟然不是全片的重点。
看到结尾的时候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已经看过这部电影两遍了。不是说片子不好,只是没有给我留下够深的印象,我打赌我有可能看第四遍。
想想原因,我觉得是因为这是部看上去很美的电影,毕竟,安东尼·霍普金斯不是每部电影都有机会演高智商杀手的。高智商沉静的杀手,对决年轻气盛的检察官,还有那个碎玻璃的剧照,很容易把观众带进“这又是一部怪老头的巅峰之作”的误区,然而有点故作高深的剧情,被一些细枝末节的镜头处理的支离破碎,很难构成很经典的影像在脑海中……
Whatever
这的确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电影,演员阵容,开篇布局。
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个当着证人面杀人一个当着警察面承认杀人罪名的人如何逃脱审判。
一直到最后,老头子抛出一案不二审论。
年轻的律师说,以前审你是以谋杀未遂的罪名,现在,你关掉了你老婆的维生设备,你老婆死掉了,就可以以谋杀的罪名可以来审你。
我就不懂了。
当然我是一个疑似法盲。
我回过头来看过程。他射了他妻子一枪,他妻子重伤,因无证据支持审判判决他无罪释放,按照法律规定,作为丈夫他有权要求医院停止妻子的维生设备,医院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这一要求。然后他妻子死亡。
他妻子从重伤到死亡这一过程完全是合法的。
如果说,因为前面这丈夫是有谋杀动机从而拔掉维生设备导致这一过程非法的话。那么你必须证明前面那个谋杀未遂的罪名成立才行。事实上,就这个罪名已经判过无罪释放,不能再起诉第二次。
如果起诉谋杀,那么针对的应该是拔掉维生设备的行为。虽然这个过程显然是合法的。
不是法律人士,但我认为,即使在提起谋杀诉讼的过程中
《破绽》真实的犯罪片 有个问题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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