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万事万物都有因果,犯下的罪,总会偿还,正应了那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罪犯终将为罪行付出代价。这是中心思想。
电影中逻辑上解释不通的是爷爷在按照绑匪指示进行活动时,应该能意识到这是十五年前自己实施绑架的方式。
真相是十五年前的受害者变成了现在犯罪者,警察选择保留这个秘密,因为他知道十五年前的受害者妈妈经历了十五年的痛苦,原本平凡的人遭受了丧女之痛,十五年情感上的折磨,正是这十五年的伤痛让她报复了逍遥法外的罪犯爷爷。用犯罪来平衡了多年的伤痛。
而曾经犯罪的爷爷,在经历了十五年的痛苦折磨后,本以为自己得到了解脱,但是,他自己的孙女被拐,而且是十五年前自己的方式被拐。最后,替十五年前的受害者担负起诱拐孙女的罪责,进行真正的赎罪。
一个因痛犯罪,一个因罪得痛。电影仿佛要传达出一个概念。世间万物是平等的,有凹就有凸。痛苦总能被欢乐填平,而额外的欢乐也终会被伤痛抵消。
电影也围绕“法”和“情”进行了一次讨论。法不外乎情。男警察知道了真相,但没有严格依法,罪犯因情犯罪
可能是先入为主的原因,总觉得《蒙太奇》的译名要好过《模犯母亲》,尽管《模犯母亲》一语三关:先是用“犯”来表明母亲的身份,其次表明犯罪手法是模仿犯罪,最后则是表明模范。
而《蒙太奇》则是在译名上更上一层,因为除了表明手法之外,更多的是我理解的——社会运行中的剪接——也就是蒙太奇。
法律的建设及完善未必能跟得上时代的变化以及能对所有恶行进行制裁,这其中一因立法、二因执法,三因司法。环节相扣,但未必事事正确。
在该剧中,动机不必细究,因为道德及法律有个大前提:即无论如何
《蒙太奇》善恶因果终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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