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个镜头起,每时每刻的难过.读这个名字,the horse whisperer,浅灰色的甜蜜.感动,不知是因为马还是人,不过这不重要,像是在融化的过程中.记得朝圣者的眼睛漆黑湿润,是在泪水和爱中浸润着的.觉得Robert Redford是明智的,原著里汤姆最终死在马蹄下,似乎是轰烈催人泪下的,但更爱影片中的结局,惆怅却不失回忆和一种生生不息,这才是"whisperer"这个词所带来的细腻中的力量,爱的真挚和生的希望.
人就是矛盾的混合体、饱腹创伤的集合体,哪怕遇上最优秀的治愈师,也无法磨平所有的创伤,就好像在一块不大的小方格里铺着一块不和尺寸的小毛毯,轻抚一则微痕,又会有新的痕迹,马语者说过这么一句话:“要看朝圣者自己。”的确,如何治愈还是看自我的消化与吸收。影片的最后,安妮留给了汤姆的是背影,带着复杂的泪水和内心深处的抉择,毅然选择了几十年来相濡以沫的家庭和纽约都市的快节奏;格蕾丝与朝圣者的治愈是最最温和成功的,外表的缺陷能让他们每每回忆起旧事,更坚定彼此的情感;回去后的安妮的丈夫即使再过包容,那不经意间的背叛也不是说消融就可以消融;而马语者,在经历了一个女人带来的忧伤与内心的平静后,新的女人又一次给他自由无拘无束得生活掀起了波澜,或许这次治愈的时间要更久,久到无法治愈。而所有的一切治愈时间,看朝圣者,看格蕾丝,看安妮,看马语者,所有的一切都要看自我的消化与吸收,而治愈师只是一种调和剂罢了。
“每个人在一生的某个时候都会坠落,而爱是那个柔软的地方”。
马语者汤姆如同救世主一样为他们甚至他自己医治心灵创伤。我认为,无论朝圣者、格瑞斯,还是安妮都在这个牧场里学到了爱与被爱,这更是一个心灵的升华与成长。
朝圣者只是一个用于隐喻的意象,是Grace内心创伤的化身,远离城市喧嚣的蒙大拿,Annie找到自己寻觅已久的爱情天籁。汤姆的笑容总能激起她内心深处的渴望与欢娱。这个包裹在令人神迷的夕阳残照中的男人,引领克蕾斯和朝圣者走尽痛苦的旷野
中国人大多有汉唐的历史情结,那对于年轻的美国来说,就是西部牛仔情结吧,因此,无论何时电影搬出西部牛仔的背景都是不会过时的了。
感言是,斯嘉丽那时候还是少女哦。短发大背头的女人不好惹,她女儿也不好惹,她女儿养的马同理。电影上映是1998年,如果二十年后的今天来拍可能结局会不一样,因为人们对城市,对婚姻的看法已经改变了太多。
女人早年就该看清楚的是,自己要找怎样的爱人。一个可以独自远走印度的女人,却偏偏遇到一个中规中矩的男人。其实对于安妮
我很喜欢看这种感情戏,那种淡淡的不张扬的却包含着深深情谊的戏...
整部戏都是靠几个主要演员用深厚的功底来演绎着几近平淡的故事,中间没有什么波澜不惊的情节,但就是这样,我还是深深被吸引住了。常常,在自己的小窝里,慵懒地靠在沙发上,手边放杯冲好的果珍或者绿茶,再或者自己喜欢吃的一些小零食,抱着本子,就这样,懒散地看着这部片子,用这种方式享受着假期。
看过很多遍了,仍然不能对结尾释怀,这是一个找不到答案的结尾,即便是这样我还是会被感动,一次一次的...
(第一次写影评,想到哪写到哪,纯粹做个记录。)
【写在前面】你的坚韧令我钦佩,你的纯真令我动容,你为我带来如沐春风般的气息,让我重新找回恋爱的甜蜜……我有一大片草原,可以任你驰骋,给你无尽的自由。但你不是一匹野马,而是繁华都市里的高贵公主。
你那仿佛能搞定一切、包容一切的智慧和旷达,以及温柔随和的眼神都让我着迷,我可以放下戒备,脱下沉重的战甲,换上轻便的素衣,骑上久违的骏马奔腾在旷野里,坐在山谷里享受内心的宁静,仿佛回到了烂漫的纯真年代。但这片草原太辽阔,风浪太大。
【马语者】不喜欢电影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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