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尼和克莱德”——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劫匪,被称为“雌雄大盗”。
单看这张照片,很难想象到如此“郎才女貌”的两个人就是当年名震世界“雌雄大盗”。
那下面这两张呢?
在美国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就是这两人沿着洲际公路,边抢劫,边逃亡,撕出了一条血路。
当他们最终被捕时,已经有13人遇害,这其中包括9名警察和4名无辜平民。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样一对心狠手辣的亡命鸳鸯,在死后竟然会有上万人来为其送葬。
这两位传奇人物的故事后来在1967年时被导演阿瑟·佩恩拍摄成了电影《雌雄大盗》
原来“颜值即正义”在上世纪30年代就在美国盛行了。雌雄大盗邦妮和克莱德,是一对外形靓丽的金童玉女,杀人如麻,手段凶残,却成了民众心目中的英雄,全美偶像,所到之处,拥趸无数。
两名退休探员横跨数州追杀他们,最后集结了6挺冲锋枪,射了千余发子弹,终于把这对亡命鸳鸯死死钉在车里。
结尾很讽刺,一部拖车拖着那辆被射成马蜂窝的汽车缓缓地从闹市经过,车里原封不动地陈列着两具新鲜的罪犯尸体。
[视频]
这部影片述说的事件,是在M国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片中的警探和雌雄悍匪都确有其人,这个案件无论是追捕过程还是罪犯最后的伏法镜头,都曾在M国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这部电影我从头看到尾心里一直有点狐疑,警探从追捕开始就购买大量武器弹药,似乎就没有打算捕获罪犯,只是想着击毙,这就有点让人想不通了,毕竟当时不是在战场上,哪怕是个罪无可赦的罪犯,不经法院审判就可以乱枪击毙吗?M国不是一直标榜司法独立吗,纳闷。
电影的可看性还是很高的
“做好事不留名,只为了心中的正义”——不是这部电影的主题,但它意外成为我看完电影时,最大的感动。
对于唱着“接过雷锋的枪”长大的我来说,在自认为懂事的阶段,曾经产生过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他做好事不留名,却人人都知道呢?
没过多久我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了,即使我还没有找到答案……
后来世界变化的很快,我看到了什么烂事都要抢着往身上揽的、原本籍籍无名的恐怖组织,看到建立人设、什么好事儿都往身上蹭的新生代明星,我渐渐对“名”这个字词有了解读。
在这部电影中
口碑不衰!《劫匪》:当雌雄大盗遇上硬汉,姜还是老的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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