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电影最后的结尾坐着所说的,他书中家乡的人已经走不去了,而他也无法回去了。
电影剧情非常简单,主人公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待四天,作者把四天写成一本小说的剧情。
主人公靠赢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名声大噪,决拒绝了,所有的大型媒体,各大高校,唯独选择一个人不带助理,去自己的家乡。我想他不得不去,这就像成瘾或恋爱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很可能最后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但还是不由自主的回去,那时造就他的地方,他想要了解自己必须要回去。所以他选择自己
长大旅居西欧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受邀被颁授小镇“杰出公民”,因而返回已阔别40年的家乡一周,却,最后一天不得不因被扔臭鸡蛋甚至生命危险提前离去?
千载难逢、名满天下的小说家罕见在小镇讲授文学课程,而,被当地小画家踢馆子当着听众痛骂这人实际上是个靠贬低家乡而获誉的卖国贼和发达资本国家的走狗?
娶了少年时期多年相恋女友的发小,一边担忧是否旧情复燃当着他的面狂吻妻子声明主权,但,一边晚上带他去酒吧讲述自己仍在过着的风流生活?
当一个世界知名人士回到小说中魂牵梦绕的故土时
62岁的丹尼尔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来自阿根廷的小镇萨拉斯,却一直生活在西班牙,写着关于自己故乡的故事。在他成为名人之后,收到小镇萨拉斯的邀请,请他回到故乡,接受小镇“杰出公民‘的称号。丹尼尔在犹豫一阵之后,终于决定返回故乡。
返乡的旅程是一次尴尬之旅。故乡的几乎所有人都在一边吃着酸葡萄,一边琢磨如何从这位名人身上受益。先是镇长全程陪同,消防队驾车游行,艺术协会请他当评委,儿时好友设家宴款待,路人围观拍照,真是好不风光
杰出公民:WTF!这部真人真事的电影可真有种!
转载请注明网址: https://www.caomindy.cc/detail/id-14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