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块曲奇能比克拉丽斯的大,那就能证明科洛斯基更加闲着无聊。
伸手可触,但我就是得不到。
或者生个小孩来整理吧。
“你从哪里听到的?”
“从一个政府高官的姨妈的弟弟的侄女的同学的同事的女友的朋友那里听到的。”
“你想像埃文一样?埃文可是个混蛋。”
“我也可以做个混蛋。”
“不,布鲁斯,你不能。”
一个伟大的城市就像一张伟大的菜谱,放点勤劳,加点团结,或许加几片“傻瓜”,所有这些再加上来自家庭的爱与鼓励,就炒成一道“甜蜜之家”。
你是老板,又是电工和清洁工?
人们常常会低估体力劳动的好处。那些工作一天后回到家里,满身汗臭的人们,他们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上帝把我的鸟和我的林都抢走了。上帝是个拿着放大镜的坏小孩。毁灭我吧,万能的毁灭者!
上帝:你总是对我抱怨个不停,布鲁斯。说实话,我快要受不了了。
点44左轮,世界上威力最强的手枪。
必须遵守两条规则:
1、不能告诉任何人你是上帝。
2、不能干涉自主意志。
哪天我屁股里要是钻出只猴子来,我们就向你道歉。
没有什么比和高贵的朋友共度时光更好的了
jim carrey是我最喜欢的艺人了,他也许没有brad pitt的深邃,没有Leonardo的俊朗,更没有John Depp的粗犷,在很多人的眼中,他只是一个行为艺术家,用着夸张和无厘头的动作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平淡即真实,jim carrey每次在银屏上的造型没有救世英雄,没有大奸大恶,更没有惊心动魄,有的只是平凡人的真性情。既然是凡人,那就会有烦恼,有困惑,有嫉妒,有圣经中宣扬的那“七宗罪”,“冒牌天神”就是这么一部小人物电影,却演出了jim carrey演艺生涯的一个巅峰。在上帝面前,每个人都同等重要,而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上帝。在这部电影中,jim carrey在把他动作上的夸张搞笑发挥到极致的同时,也让人们在笑过之后去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每个人都想当上帝,去主宰世界,然而,上帝只有一个,上帝也有自己的烦恼,摩根弗里曼主演的这个上帝让jim carrey主演的bruce体会了上帝的痛苦。如果让每个人的愿望都实现,那么这个世界就会乱套。而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做好自己的上帝而已~
没有人逼我们去做上帝,而我们要做的,是做好自己
金带着佛珠骂着上帝,
上帝发火报复,
决意惩罚该叛逆的基督徒,
遂下套儿,
金突获神力恣意妄为,
上帝趁机索取佛珠,
备为忤逆证物,
用佛教禅机点化金,
金被感化,
大悟,
佛最终成为佛控基督控,
圆满,
大成,
终果。。。。。。
人生如戏,没错。不论是对布鲁斯,还是金凯瑞。
这部电影的剧情很简单。
布鲁斯是当地电视台的一名评论员。年过三十的他以令人捧腹的主持风格深受观众喜爱。可是他自己却不这么认为。他一心想要得到电视台主持人的职位,可是对手埃文却捷足先登。失意的他与女友大吵一架之后夺门而出。一路上他不停地抱怨上帝,却不小心把车也弄坏了。
第二天,他接到了一个工作邀请。当他抵达那幢奇怪的大楼时,发现要给他工作的人正是上帝。上帝允诺给他一天的神力,这令布鲁斯欣喜若狂。他尽情地体会着拥有上帝之力的美妙感受,还打败了竞争对手,夺取了电视台主持人的职位。
可事情却不如以往一般顺利。布鲁斯不加辨别的满足人们的需求,自己开始变得自大而目中无人。终于在一次晚会上,女友格蕾丝离他而去。在经历了这一切大喜与大悲之后,布鲁斯向上帝投降了。
最后,在医院醒来的布鲁斯和闻讯赶来的女友重新在一起,而他也回到了自己原来的职位上——一个令观众捧腹的电视评论员。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金凯瑞演的是他自己。作为一个成功的演员,他不仅深受观众喜爱
Parting a soup is not a miracle, Bruce. It’s a magic trick.
A single mom, who’s working jobs, and still finds time to take her son to practice, that’s a miracle.
A teenager who says no to drugs and yes to an education, that’s a miracle.
People want me to do everything for them. What they don’t realize is they have the power.
Want see a miracle, son? Be a miracle.
【冒牌天神】比较对爱情这条线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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